安全保卫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劳动法及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支局执行情况。
    二、负责综合、编制、实施全市电信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加强企业的安全工作管理。
   三、制订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贯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技术安全计划和措施,建立劳动安全监察体系,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负责全市电信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劳动鉴定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日常工作,负责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制定电信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治安保卫、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四防"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切实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牵头、协调、检查与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内外治安、保卫、安全宣传工作。
    六、负责组织治安保卫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各地破坏通信案件的情况。
    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如何有效打击破坏通信的刑事犯罪分子、搞好通信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交流,指导全市电信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引进设备的保卫工作,会同国家安全部门做好涉外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九、负责部署本市通信部门以及要害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好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外单位进本局要害部门采访、调查的审核与联络工作。
    十、负责本局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
    十一、管理市局经济民警队,负责组织本局大型重要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协同公安部门,组织牵头、协调打击盗打电话、破坏通信设施、低毁电信信誉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部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改善部门管理水平。
    十四、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档案资料的管理,
    十五、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十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