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部、市场经营部、运行维护部、服务质量监督中心
四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产生程序

    台电司发(2001)256号文件核定本局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运行维护部、市场经营部、安全保卫部、服务质量监督中心五部一室一中心。在原有的三部一室基础上增加了三个机构;核定管理人员编制25人。根据市公司核定的机构及管理人员职数本局拟定安全保卫部、运行维护部、市场经营部、服务质量监督中心负责人各一人及以上四个机构的管理人员若干人的职位采取民主推荐党委决定的方式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一、 公布职数:
    二、 明确各职位的岗位职责,发放推荐表
    三、 进行员工推荐,在全局范围内推荐你认为适合的人员。
    四、 根据员工推荐结果,由局确定入围人员。
    五、 局党委对入围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试及考核,征求职工意见,进行职工评议)
    六、 公示,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七、 公示一周后由局党委决定聘用人员,发文任命。



    推荐对象基本要求:
    1、 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2、 技术业务素质精,具有一定的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技术业务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自理解决问题能力,熟悉与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能适应企业是益发展有需要。 
    3、 管理能力强,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具有管好本部门员工、充分发挥本部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能力。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生产任务能妥善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具有较好的决策能力。
    4、 工作经历与学历要求,初聘对象要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毕业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现职管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运行维护部工作职责 安保部职责 服务质量监督中心岗位职责 市场经营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