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163上网费用优惠包月的业务通告


   为了更好地促进163业务发展,促进台州市信息化建设,结合台州地区网络建设规模与用户上网需求等多方面要求,中国电信台州市分公司决定推出个人住宅用户163上网费用优惠包月试行办法。

一.优惠办法内容
    从2001年3月21日至2001年12月20日止,个人住宅用户可申请使用163上网费用包月的方式。

    上网按月包时制:
    A类包月制:每月50元,包当月上网30小时费用,超过30小时后,按每小时2.0元另计费用。不足1小时部分按0.03元/分钟计费。费用中包括网络通信费和上网市话费,不足30小时按30小时计费。

    B类包月制:每月100元,包当月上网70小时费用,超过70小时后,按每小时2.0元另计费用。不足1小时部分按0.03元/分钟计费。费用中包括网络通信费和上网市话费,不足70小时按70小时计费。

    C类包月制:每月150元,包当月上网120小时费用,超过120小时后,按每小时2.0元另计费用。不足1小时部分按0.03元/分钟计费。费用中包括网络通信费和上网市话费,不足120小时按120小时计费。

    D类包月制:每月200元,包当月上网200小时费用,超过200小时后,按每小时2.0元另计费用。不足1小时部分按0.03元/分钟计费。费用中包括网络通信费和上网市话费,不足200小时按200小时计费。

   以上163信息包月费用中不包括国内漫游费,包月制用户无优惠时段。

二.有关说明
    1.想办理此项业务用户凭用户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电信营业窗口,办理上网费用包月业务的开户和销户手续。
    2.申请上网按月包时制的用户需新开上网帐号(免开户费),帐号由服务中心分配。
    3.上网按月包时的用户帐号只能通过固定的对应电话上网。
    4.上述按月包时制用户仅限个人住宅用户。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网吧,公用电话营业点暂不开放此项业务。用户在申请按月包时业务时需签订《163上网费用优惠包月用户协议书》

浙江省电信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二○○一年三月十日
记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