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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海电信局
进入通信机房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支局、班组:
现将《临海电信局进入通信机房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浙江省电信公司临海电信局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为加强通信机房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进入通信机房若干规定。
第一条 通信机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不准在通信机房内会客。
第二条 通信机房坚持“谁值班,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部门,值班人员严格把好关。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外单位(人员)来局进入通信机房施工的,由主管施工的部室、支局到局安全保卫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证件。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凭局安全保卫部相关证件,才能进入通信机房施工。各部室、支局、班组、认证不认人。如外来施工单位(人员)无局安全保卫部发的相关证件,各部室、支局、班组及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通信机房。
第四条 施工时,值班人员要做好现场监督,并督促其严格执行机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施工结束后,各部室、支局、班组及值班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人员)恢复现场,尤其是孔洞封堵,抗静电活动地板,清洁卫生等。
第六条 本局相关部室需进入通信机房检查,一律凭“检查证”方能进入,无“检查证”的,各部室,支局,班组及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通信机房。
第七条 如遇上级来人检查,无局相关人员陪同,又确需进入通信机房的,须电话请示局领导或经相关部室证实后方能进入通信机房。
第八条 特殊情况,可先进入,后补办手续。
第九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局相关奖罚规定严肃
处理。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电信公司临海电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