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电信局局务公开和承诺内容

 

一、 营业人员必须穿标志服,戴工号牌上岗。
二、 有下列情况工作人员被用户申告或媒介批评,正式工下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停发奖金。临时工解除合同或辞退。
1、 擅自缩短营业时间,迟开门,早关门。
2、 对外服务人员在服务中抽烟,斥责、顶撞、刁难用户;拒不回答用户询问;与用户争吵;与用户打架。
三、 有下列情况工作人员被用户申告或新闻媒介批评,正式工下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发给生活费,临时工解除合同或辞退。
1、 利用工作之便盗打电话。
2、 敲诈勒索用户;吃拿卡要用户;报复、威胁用户。
3、 擅自中断用户电话。
4、 擅自名目向用户收费,向用户收费不给收据;私自修改用户费率、类别、致使多收或少收用户费用。
四、 有线区域收取用户初装费后,市区10天内装通电话,农村15天内装通电话。
五、 数据用户入网,专线方式市区15天内装通,农村一个月,拨号方式7天装通。
六、 用户电话障碍“112”台受理后,非电缆故障24小时内修复,电缆故障72小时内修复,重要用户随时派修,修复及时率达到98%。
数据通信机线障碍,4小时内修复,及时率达98%。
八、 规范“180”用户投诉电话服务管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投诉处理及时率达98%。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