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发展开放型经济
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是我国国民经济和外经贸迅速发展的重要经验,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一。《建议》再次重申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基本方针,全面部署了“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各项工作,是“十五”期间乃至今后较长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指导性文件,将对新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九五”期间我国对外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
“九五”期间,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全面发展,外经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取得重大成就。
对外贸易发展迅速。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额由1995年的2808亿美元增加到1四年的3606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由1995年的第11位上升到1999年的第10位,预计2000年有望超额完成“九五”计划提出的进出口额达4000亿美元的奋斗目标。进出口商品结构继续改善。1999年,机电产品出口769.6亿美元,连续五年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不断上升,1999年出口247亿美元,占外贸出口的比重达到13%;服务贸易出口也获得了较大发展,1999年达到266亿美元。
利用外资取得重要进展。“九五”期间是我国吸收外资发展员快的时期,我国从1993年起连续七年成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截至2000年7月底,来自180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建立了35万家企业,实际投资金额达到3277.5亿美元,合同额达到6417亿美元。从1996年至2000年6月,我国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9万家,合同外资金额2359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855亿美元,分别占改革开放20多年来吸收外资总和的25.8%、37.3%和57.9%。
各项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取得显著成绩。“九五”期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迅速发展。199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额和营业额分别达到130亿美元和113亿美元,预计“九五”期间累计签订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额将达到610亿美元,完成营业额将达到500亿美元。目前我国已进人国际工程承包世界10强行列,并有30家企业入选世界最大的国际承包商行列。对外援助也取得积极进展。我国自1995年对援外方式进行重要改革以来,对外援助规模稳步扩大,效益逐步提高,受援国已经增加到目前的137个。
外经贸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外经贸经营权进一步放开,对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科研院所进出口经营权已实行登记备案制,对达到一定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也赋予了进出口经营权,从1995年底到1999年底,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从1万家增加到2.6万家,已开业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12万家增加到16万家,初步形成了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大经贸格局。“九五”期间,我国进口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连续多次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平均关税水平由1995年的35.6%降低到2000年的16.7%;非关税措施进一步放宽和规范,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从1992年的53种;减少到目前的35种;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从1992年的138种减少到目前的50种,同时在出口配额管理中逐步引入了市场化分配机制。
多双边关系和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九五”期间,我国积极参与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220多个国家建立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我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经济合作,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取得重大进展,有望在今年或明年加入世贸组织。
“九五”期间,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效益和我国的综合国力,加快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形成,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量,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二、“十五”期间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阶段
《建议》指出:“‘十五’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的阶段”。这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判断。这一判断主要依据以下三个主要标志:一是我国即将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经济将在更高程度和更大范围内融人世界经济体系;二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国将转向更加平衡的全面开放;三是国家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赂,把“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我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在对外开放新的历史阶段,我们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只有采取有效措施,抓住历史机遇,乘势而上,我们才能在新世纪赢得新发展,取得新突破,促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显著标志。自1986年以来,我国为参加世界多边贸易体系作出了不懈努力,进行了14年的漫长谈判。在世贸组织135个成员中,有37个成员要求与我国进行双边谈判。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目前双边谈判已基本结束,多边谈判也进入最后阶段。从谈判情况看,如无大的变故,我国将有望在今年或明年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对开放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由有限范围和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我国加人世贸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对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建议》指出:“随着加人世贸组织,我国既面临引进更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扩大出口等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国际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从总体上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有利有弊,利大于弊。加入世贸组织,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将使我国在世贸组织成员提供的多边、稳定、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下进行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外经贸发展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特有利于引进更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加人世贸组织有利于我们参与制定国际经济规则,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在今后一段时期,围绕制定国际经济规则的斗争将十分激烈。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贸组织;参加新一轮多边谈判加强同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合作,在国际经济事务中发挥与我国地位相称的影响力,可以更好地维护我国以及发展中国家利益,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加入世贸组织,也有利于我们在“一国两制”前提下规范同港澳台的经贸关系,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的经贸合作,促进对话与交流,对推动两岸“三通”和祖国完全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加入世贸组织也会带来许多严峻挑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加入世贸组织后,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可能会出现一些不适应,一些行业和企业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部分管理落后、竞争力低下的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具备了一定的抵御风险的物质基础,积累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的经验。而且,改革开放越深入,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我们一定要全面估量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趋利避害,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
为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对现行涉外经济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修订,尽快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的外经贸管理体制;要坚持循序渐进开放市场的原则,积极参与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制定,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国家利益;要根据对外承诺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政府管理方面,要弱化微观管理,强化宏观指导、调控和服务,管理方式要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转向以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为主;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支持企业重组,培育产业竞争优势,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此外,还必须抓紧人力资源开发,尽快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懂法律、会外语、精通业务的专业人才,做好迎接国际激烈竞争的准备。
三、继续扩大利用外资,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建议》指出,要“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这是对“十五”期间我国利用外资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当前,我国利用外资面临新的形势。从国际因素看,国际资本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在流动方式上,跨国购并发展迅猛,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在区域分布上,发达国家和地区之间企业的跨国购并成为主体,但有其他国家扩散的迹象;从产业分布看,跨国购并的行业热点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突飞猛进,深刻地改变了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面貌,加快了各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促进着各国经济的联系和发展;跨国公司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跨国购并空前活跃。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1998年全球跨国购并额为4110亿美元,是1997年的两倍,1999年全球跨国购并额又猛增到72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5%,跨国购并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从国内因素看,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科技潜力巨大,劳动力成本较低,为扩大吸收外资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依照承诺进一步扩大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对外开放领域,我国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将日趋规范透明,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显著增强。特别是当前,我国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国民经济要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
根据《建议》的精神,“十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开放,完善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将吸收外资同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和西部大开发紧密结合起来,使吸收外资工作有更大的发展。为此,有必要进一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继续保持利用外资的相当规模。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在加人世贸组织谈判中的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有步骤地推进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扩大开放地域、数量和经营范围,减少中方控股、外商独资等方面的限制,逐步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法规,建立健全有
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国家的经济安全。
(二)努力探索适应跨国投资发展趋势的利用外资新方式。适应跨国投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采用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方式利用中长期国外投资。扩大外商以B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并抓紧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稳步利用国际证券市场引进外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利用外资政策,选择质量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到国际证券市场上市,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三)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和出口创汇型产业,提高这些领域利用外资的比重。积极吸引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跨国公司来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和采购公司,鼓励中外中小型企业合作,积极促进国内中小企业成为跨国公司的配套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国际配套采购网络。
(四)鼓励外商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和西部大开发。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改善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规范向外商转让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或资产的政策。除少数限制、禁止外资涉足的领域外,鼓励外资参与对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允许国有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出售,允许私营企业吸收外资发展经济。大胆吸收和借鉴一切符合社会化生产要求的经营方式和管理办法。抓紧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投资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农业、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环境保护项目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引导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开展再投资,承包经营管理内资企业等。
(五)完善相关、经济法规,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适应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抓紧清理、修订和完善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提高透明度。加快外商投资“三法”修订进程,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国际通行规则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提高各级政府办事效率,减少管理层次,做到制度透明,政策公开。结合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进外资项目的审批方法,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六)合理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严格监督外债融资,防范外馈风险。改进和规范对外借款管理,加强对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严格控制外债规模,保持合理结构。着力提高国外贷款的使用效益,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使借用国外贷款,务必做到借之有道、用之有效,还之有信。
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
《建议》提出:要“更好地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战略,重视科技兴贸,优化商品结构,努力扩大商品和服务领域出口规模,增加国内急需的关键技术装备和重要资源的进口。”这是对“十五”期间我国外贸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未来的五到十年,世界经济总体环境将趋于明显改善,世界经济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增长时期。据世界银行预测,1999--2008年世界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3.1%左右b据有关专家估计,到2005年全球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额有望超过10万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8%左右,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好转,国际贸易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今后一段时期,国际贸易的主要趋势是:在贸易规模继续扩大的同时;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为主导的高科技产品将成为世界出口的主导产品,国际贸易商品高附加值化进一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将以高于货物贸易的速度加快增长,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方式不断创新,电子商务将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国际组织在规范和促进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国家将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近期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国内市场需求将逐步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主导力量。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和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外贸规模扩大和结构调整将面临新的契机。
外贸结构调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加快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促进我国外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外贸结构既包括进出口商品结构、产业结构,也包括市场结构、区域结构和主体结构等,其中,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是核心。要适应新形势,调整外贸结构,推动我国外贸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按照《建议》的总体要求,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以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为重点,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到加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要力争达到600亿美元,占外贸出口的比重上升到20%左右;机电产品和纺织产品两类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所占比重,从目前的20%提高到50%。认真贯彻国家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速度要不低于10%,2005年机电产品出口力争达到1500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达到50%左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我国软件出口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优势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出口创业园;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鼓励大型支柱企业和高新技术在国外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同时,增加国内急需的关键技术装备和重要资源的进口,弥补国内资源的不足,促进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的升级,注意在规划管理中加强整顿和规范进口秩序,减少国内长线商品进口。进一步实施“以质取胜”战赂。大力培育和扶持优质产品出口,实施出口商品名牌战略,以名牌效应提高国际市场占有串;全面推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产品标准认证、安全认证和环境标准认证,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
(二)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强和改善多双边经贸关系,积极拓展出口增长空间。力争向欧美、东南亚重点市场多出口,大力开拓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市场、以及有潜力的非洲、拉美、东欧、西亚等市场。努力扩大商品出口规模,鼓励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通过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国产设备和原材料出口,促进成熟工业化技术出口。根据我国即将加人世贸组织的新形势,重视发挥国别优势,通过双边经贸混委会、联委会等形式,加强双方政府部门、中分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广泛交流,促进贸易障碍的消除和贸易纠纷的妥善解决。积极参加亚太经合组织和亚欧会议,参与“东盟与中日韩”对话机制,参与国际多边经贸规则的制订,维护我国整体经济利益,创造稳定的周边经贸环境。与香港、澳门地区建立经常性经贸合作机制,推动祖国大陆与台湾省的直接“三通”,积极推动内地与台港澳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按照《建
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在积极扩大我国产品出口的同时,扩大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增加原料性、资源性、战略性商品进口,努力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
(三)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健全符合国际规范和我国国情的对外经贸体制。按照“统一政策、放宽标准、加快改革、稳步过渡”的改革方针,逐步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外贸经营制度。除极少数商品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经营企业外,其他商品不再限定经营企业;扩大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试点区域,由目前的深圳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扩大到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经济特区。加强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建设,推进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改革,将政府部门现有的行业协调和服务管理职能逐步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建立由会员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运作机制,加强和改进进出口商会的贸易促进服务工作。
(四)按照世贸组织规则,调整和完善对外贸发展的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外贸发展的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结合流转税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现有出口退税机制;继续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的设备和技术进口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政策性出口信贷规模,继续开展卖方信贷,积极发展买方信贷;鼓励和支持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出口信贷和出口融资业务;建立统一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开展参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形成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协调配合的出口信用保险体制,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有机结合。
(五)加强外贸管理,深化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完善对各类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制度,严厉打击走私、逃套汇和骗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外贸发展环境。建立外经贸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以进出口企业登记为起点,以海关货物监管、外汇和出口退税管理为主要内容,以网络技术为手段的全国统一的进出口企业行政监管电子网络系统。加快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和战略性改组改造,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要求,大型外贸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小型外贸企业要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改组、改造、兼并、出售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和生产企业采用各种方式全面参与国际竞争。
五、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全面参与国际竞争
《建议》提出;要“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努力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这对“十五”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在政治上,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有助于树立我国的大国形象、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祖国统一、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经济上,只有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才能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弥补我国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才能更有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才能更有效地带动我国设备、技术、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才能逐步形成我们自己的跨国公司,迎接新经济的挑战,更好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合作,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综合国力。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从国内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买方市场基本形成,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一批企业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不断发展壮大,使我国具备了“走出去”的物质技术基础。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世界两大主题,世界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世界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特别是我国即将加人世贸组织,使我国企业“走出去”具备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境外投资有了初步发展。截至2000年6月底,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我国境外企业共计6142家,协议投资金额106.5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71.5亿美元,这些境外企业分布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行业包括贸易、工业、农业、资源开发、运输、旅游、承包劳务、咨询等;累计核准境外加工贸易项目206个,双方协议投资金额5.6亿美元。如海尔集团积极开展海外投资贸易,大力推行国际化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1996年以来,海尔集团先后在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美国、伊朗等国建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累计带动出口5250万美元。目前还有13个海外项目在建,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带动出口1亿美元以上。境外投资的初步发展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必要基础和重要经验。下一步,要按照<建议)的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一)加强对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做好境外投资的总体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制定有利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措施,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有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要加大对境外投资的财政、金融支持,完善现行出口信贷政策,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为企业创造货物运输、人员往来的便利条件。建立境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改善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服务。
(二)积极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按照“优势互补、讲求效益、互利合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指导方针,制定我国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政策和产品目录。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引导具备资金、技术、市场、人员和管理等方面优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讲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到海外进行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需求而国内紧缺的能源、原材料、农林牧渔产品等资源业项目投资,带动国内资源生产行业的技术、设备及劳务输出,弥补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
(三)推动境外加工贸易加快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加强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推动境外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巩固和加强已建成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支持企业扩大带料加工装配规模,增强带动出口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配套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加强地区、部门和国别协调,避免境外项目重复建设,无序竞争。
(四)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的力度,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要进一步调整并优化经营主体结构,培养骨干企业,实施大企业战略;要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法规,完善监管手段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要继续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支持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在竞争中形成一批具有实力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五)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发展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加快在境外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和加强管理,健全境外投资的激励机制,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控机制,加强出资人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加强境外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境外投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培养。抓紧制定和规范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监管制度,加强我国在境外企业的管理和投资业务的协调。进一步强化境外投资企业的外部监督,建立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监管体系。
六、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建议》指出:“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沿海其他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增创新优势,更好地发挥对内地经济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这为“十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指明了方向。我国对外开放是从沿海开始,逐步向内地推进的,经过20年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十五”期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加快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步伐,增创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沿海其他地区的新优势,是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
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赂的有效途径。“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加大西部地区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改善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办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外国投资者参与西部大开发。。要积极培养和发挥西部地区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出口优势产业、扩大出口的战略和对策,充分运用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促进有西部地区特色的对外贸易加速发展。此外,还要深入挖掘西部地区在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的巨大潜力,引导和推动多、双边对华无偿援助,重点投向中西部地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促进西部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加快发展。“十五”期间,要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优势,鼓励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面,在发展对外贸易、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继续保持优势,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发挥更大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