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和组织生活


    [阅读提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遵循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保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把集体领导、请示报告、民主生活、创先争优等十二项制度健全和完善起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具有政治、教育、管理、监督四项职能,大致包括党员教育、学习理论、扩大民主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组织生活管理,提高组织生活团量。


一、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一)党支部制度建设的原则


    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对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级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对于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以及把党支部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保持制度的想定住连续性等愿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本支部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以及党员队伍在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购实际情况,特别是要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建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党的建设和党支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支部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的各项制皮,使党支部的工作受上求实、高效、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轨道。
    2.群众路线的原则。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增强党团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的群众路线。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的正确意见,制度形成后,还要在执行的过程中捡验其是否正确,不断修改
完善。
    3、保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如果朝令夕交,就合造成党内生活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创度来制定出之前,原有的制度应继续执行,在制定新制度时,要注意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保持承继关系,要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党支部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大体包括党务工作方面、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党内生活方面、集体领导方面等几大类内容。·党支部要本着因地制宜、系列配套、简明易行、注重实效的要求,把以下十二项制度健全和完善起来。
    1.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资地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3.“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来说,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半年上一次党课。
    4.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安排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来讲,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应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5.选举制度。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有关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6.党日制度。党日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法定时间;党日是党的生活在时间上的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绝大多数要在党日中落实。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落实党日制度要做到科学计划、注重实效、抓好落实。党支部应针对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总结经验,探索在不同情况下坚持党日制度的方法。
    7.党员评议制度。党支部要在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作出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其一般程序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党支部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到实处。
    8、创先争优制度。“创先争优”,即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好工作者。正确而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能培养党员的竞争意识,激励创新精神,使党员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贯彻“立足争创,坚持经常、注重实效”的方针,努力探索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活动形式,把有关的各项制度健全和完善起来。
    9.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是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密切党组织同党员的关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江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书面汇报。坚持党员汇报制度,要注意提高党员坚持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党员向党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党支部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
    10、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联系户等形式,密切党群关系,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11.廉政建设制度。“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从我做起,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1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培养积极分子,吸收党员,是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为了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支部在整顿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培养教育考察、搞好写实记实等方面,都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以真正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三)党支部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提高全体党员的制度意识。所谓制度意识,是指党员关于制度的思想和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党员对制度的基本看法,对党的制度和党员行为的要求和态度,也包括党员关于党的制度的知识和修养。由于我们国家封建社会的历史比较长,形成了比较浓厚的重人治、轻法制的社会意识.这种社会意识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对党支部制度建设十分不利。因此,要使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得到顺利的执行,必须经常不断地对党员进行制度建设的教育,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通过制度教育,使每个党员都了解党的制度,懂得党的制度,自觉遵守党的制度,同各种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
    2,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模范地执行制度。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于,也是坚持党的制度的骨干。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支部生活中,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他们不仅要接受党的教育和党的制度的约束,还负有教育、监督党员执行制度的责任。只有党支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党的制度,党支部制度的实施才有了可靠保障;党支部斑子成员的制度意识和带头模范作用如何、对党员的影响和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关系极大。制度是由人定的,也必须由人来执行。人的因素,尤其是领导者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3.对制度的实施实行严格的监督。党支部各项制度的实施,既要靠思想教育、领导带头,同时也离不开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制裁和处理。一种制度制定出来以后如果并不认真放行,再好的制度也毫无意义。遵守制度贵在自觉,执行制度贵在严肃。任何入违反制度,都应当本着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肃认真处理,以保证制度的权威性、有效性。

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组织生活的含义及基本内容


    党内的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于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联系、管理的一个重要渠道,它是依托党小组、党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的活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大致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1,进行党员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2.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扩大党内民主。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主渠道。因而扩大党内民主,让党员在党的组织中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便成为组织生活的必要内容。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扫除政治灰尘,保持党的肌体纯洁健庚的有力武器,历来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
    5.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组织生活的又一重要方面。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都可以在组织生活内讨论、分工、落实和检查。 
    6.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是保持党组织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这种处理;一般都要经过支部大会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
    7.学习业务知识,开展有益活动;在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面前,党组织有责任组织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有关的技术、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文化业务素质。党的组织生活也应当形式多样,内容丰露多彩,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和充满活力。

    (二)组织生活的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就其内容来讲必须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就其形式来讲;则应力求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一次成功的组织生活必须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由于组织生活的内容随时代而变化,其形式也有所改变.现有组织生活也正从传统形式逐步趋向多祥化、现代化、交融化发展。党支部必须适应这个变化,在继承发扬传统形式的同时,不断开拓组织生活的新形式;特别要注意几种形式的交叉使用和组合使用。使形式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好地为内容服务。
    1,理论灌输式。这是典型的正面教育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学习、传达、党课、讲座、讨论等。
    2.思想汇报式。这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工作的一种方法。,旨在监督党员牢记党员标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了组织生活的管理;监督职能。
    3.民主生活式。民主生活是组织生活的一项制度,也是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通过民主生活,党员间开城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方向,取长补短,达到团结一致的目的。
    4.节日纪念式。党支部选择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日,运用各种形式,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员进行教育,使党员进一步树立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
    5,典型示范式。树立先进典型以启发、诱导党员学先进、找差距;利用反面典型使党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6.民主讨论式。通过重大问题讨论、专题讨论、一事一议、献计献策、大家谈等形式,发挥党员的主体意识。
    7.调查研究式。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个别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使党员对某一问题或某一理论加深理解,使某种思想问题得以解决。
    8、义务劳动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突发性的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评比竞赛式。通过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劳动竞赛等形式,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形成一种人人向上、不甘落后的局面。
    10、形象直观式。即运用文学艺术、电化教育等形式,以及走出请进等形式开展组织生活。
    11.联谊活动式。支部与其他支部或与党外人士一起过联谊组织生活,达到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作用。
    12.自我教育式;党员根据党性原则和党的要求,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以求得自我发展、自我更新。


    (三)组织生活的职能及职能的发挥


    1、组织生活的政治职能。组织生活的政治职能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来源于党的社会政治任务。它要求组织生活要体现党的阶级性、先进性以及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组织生活的政治职能,一是要密切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活动;二是要充分体现党团结凝聚群众的作用,立足党内,辐射群众,三是保证监督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克服组织生活与本单位具体工作任务相分离的倾向。
    2.组织生活的教育职能。组织生活的教育职能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思想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因此,组织生活必须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长期任务,把培养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作为基本着眼点。发挥组织生活的教育职能,一是要抓住改造世界观这个根本问题,把帮助党员牢固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作为组织生活的基本目标;二是抓住编正思想路线这个核心环节,不唯书,不唯经验;三是抓住道德文化修养这个重要内容和组织纪律观念这个基本要求。
    3.组织生活的管理职能。组织生活的管理职能是由党的组织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管理党员的基本形式,是保持全党高度一致的基本环节,也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发挥组织生活的管理职能,一是要严字当头,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二是要未雨绸缪,变消极被动的事后补救为积极主动的事前预防,防患于末然;三是组织生活要有明确的目的性,每次都应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组织生活的监督职能。组织生活的监督职能是由党内自我监督的需要决定的。党章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从组织生活发挥监督职能来说,.应着重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治监督,监督党员、党的干部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权力监督,监督党员干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和滥用权力;三是作风监督,监督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克服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四是党员标准监督,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否严格,主要有三条标准: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坚持经常,是否保证质量。
    2.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在教育的基础上,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定期公布和讲评。
    3.组织生活要讲求效果。党的组织生活会要议大事;集中研究党支部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活动前要有准备,内容要集中,形式要灵活,每次都能解决一、二个问题。
    4.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党支部要认真解决“党内批评难”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遵守正确的批评原则,讲究批评的苏术,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效能。
    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准则》的有关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管理


    (一)一般党员的组织生活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党员领导干部除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3.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二)外出党员的组织生活 


    1.党员长期外出(六个月以上),应将组织关系转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党员外出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不能按照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4.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
    5.党员临时外出时间较短的,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外出回来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情况,党组织可对他们作近期组织生活的适当补课。


    (三)病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1.对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小组长或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对于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以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但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
    3.对于休养地点距本单位较远、休养时间长的党员,可开具党员证明信,介绍给所去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请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4.患有精神病的党员,由于病情特殊,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党组织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党籍,等病愈后再逐步恢复其组织生活。


    (四)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1.凡属本单位管理、组织关系尚未转出的离、退休干部和职工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如人数较多,可单独编党小组或党支部。如果他们的居住地距单位较远,来往不变,可酌情减少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次数,平时以通信方式向党组织汇报,或指定党员联系。
    2.凡转移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干部和职工党员,由接受地党组织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五)受处分或待处理党员的组织生活


    1.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和作出缓期登记、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等组织处理的党员,仍可过组织生活。其中,被留党察看、缓期登记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被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不予登记、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停止其组织生活,待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3.经组织批准停职检查;停职反省的党员,在停职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待问题查清作出处理后,再根据处理恬况决定其是否可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党员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和拘役、管制以及其他更轻的刑罚,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来被开除党籍的,在执行期间,停止其组织生活。执行期结束后,开始过组织生活。’

    (六)其他几种情况党员的组织生活


    1.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共青团员入党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般不必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因工作需要担任团的职务,除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外,还要继续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果党团组织生活时间冲突,应根据活动内容,取得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党或团的组织生活。
    3.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尚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到单位的组织生活。
    4、企业申尚未建立党组织,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或挂靠在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党员,要通过书面、口头汇报等形式,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并尽可能地参加原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的组织生活。


[思考题]
1。党支部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和职能是什么?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的措施都有哪些?—
3.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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