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
[阅读提示]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并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核心内容是保证质量。坚持标准是保证质量的前提;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保证质量的途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执行这一方针。
(一)坚持标准
共产党员的标准,党章第一、二、三、四条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章第一条规定了入党资格:“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章第二条是对共产党员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本质规定和对党员标准的集中概括:“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应该享有的八项权利,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
坚持标准,就是要在正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发展党员。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坚持标准要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要坚持党员标准。
(二)保证质量
保证质量,就是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去办,把住“入口关”。
1.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只强调质量而没有一定的数量不行,光强调数量而没有质量也不行。两者相比,质量更重要一些。党的历史经验表明,无产阶级政党是否坚强有力,主要的。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因此,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数量一定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
2.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党组织经常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但这种需要必须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为前提,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为基础‘如果超越客观实际的可能性,一味强调需要,不但不能满足需要,反而会给党的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发展党员时,既要考虑需要,更要考虑可能,通过加强工作变不可能因素为可能因索,把需要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
3.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根据不同时期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党员队伍构成、分布情况,实行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是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解决一些地方党的力量薄弱的需要。但是,突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一定要适度。否则就会在“重点”之下“网开一面”,降低党员标准;因此,发展党员一定既要注意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4.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一个人由具有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到锻炼成长为合格的共产主义战士,一般需要经历最初启蒙、自觉追求、培养教育、锻炼考验到比较成熟的过程。实现这个过程,内因起决定作用,但外因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如果仅靠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长,党组织不去扎扎实实地进行培养教育,就不能促使入党积极分子尽快成熟起来。因此,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
(三)改善结构
党员队伍结构指的是党员队伍的有机构成,主要包括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职业结构、民族结构、性别结构、分布结构等;改善结构就是要通过发展党员,逐步改善党员队伍构成和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抓好基础。从总体上讲,只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合理,才能保证新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才能为有计划地调整和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供条件。因此,改善结构一定要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着手,这是改善结构的基础性工作。
2.要突出发展重点。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事业的需要和改善党员队伍构成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定要加强在企业、农村生产一线以及知识分子和青年中,在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和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
3.适当发展与调整稳定相结合。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仅靠增加新党员的数且是不够的,还要抓好现有党员队伍分布的合理调整及稳定,把发展与调整稳定结合起来。
(四)慎重发展
慎重发展,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发展速度要稳妥。既不要停止发展,也不可大发展和突击发展。其衡量尺度,关键看新党员的质量是否得到了保证。二是进行严格的考验和审查,宁可少些,但要好些。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从组织程序上防止把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坚持慎重发展,应把握三条原则;
1.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有领导,就是要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有计划,就是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入党自愿的原则。党组织对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是对的,但不能强加于人。任何强迫或“拉夫“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一个人只有提出了入党申请;并经过教育考察具备了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
3.个别吸收的原则。个别吸收就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接收新党员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个一个地履行手续,不能成批发展和集体入党,更不准突击发展;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攒分子队伍。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对申请入党者进行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程序上,应经过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通过,填写入党积极分于名册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还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于的制度。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中国共产党发展竞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于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这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注置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金行个别帮助和指导;二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由是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五是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对入党积摄分子的考察和管理
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地考察,实事求是地写成文字材料,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每年进行一次。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在在完成某项任务中考察,在参加某项活动中考察;在关键时刻和大事大非面前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定期对积极分于队伍进行整顿,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及时调整出去;二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三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章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以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对他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履行讨论程序之前,要参加由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的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诸,或由党支部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伪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是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帮助教育。
《入党志愿书》由中央组织部制定,一般由省、市、自治区党委的组织部门负责印制,通常由县委或基层党委负责管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对其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的栏目及所含内容解释清楚。《入党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代笔要尽量准确地反映申请人愿意。入党介绍人也要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做好下述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审议意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和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所有的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应改期举行二申请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否则也应改期举行。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是: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党小组和介绍入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及意见;与全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申请人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已的态度: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支部书记总结。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党员的决议。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入党介绍人不得投弃权票。表决要逐个讨论和表决,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三)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一般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担任。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后向党委汇报。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查;二是集体讨论,逐一审批;三是及时讨论,按时审批。党委必须在党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报批党支部复议后再进行审批;如退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无故拖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也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末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希望,鼓励他们继续前进。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党章关于吸收新党员实行预备期的规定,是保证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宜提前转正。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不能担任由选举产生的党内各种职务。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担任党小组长或党委各部门负责人,也不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二)入党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众不叛党。”
举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党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的政治责任,对党的坚定信心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宣誓表现了入党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它是党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预备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形式。通过宣誓,使预备党员永远牢记党的要求和自己的誓言,并在实际行动中履行自己的誓言,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入党宣誓仪式,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进行。宣誓仪式应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代表参加并讲话,也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的庄严,必须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奏)《国际歌》,党组织负穷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预备党员代表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三)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定的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以及正确对待预备期等方面的教育,着力帮助预备党员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主要是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共产主义信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增强党的观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衡量其是否真正符合党员标准。考察的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依据。
对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帮助预备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问题;向预备党员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及时了解预备党员各个方面的表现;负责填写考察写实记录;定期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党支部要建立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把预备党员转正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草率从事。
1.必须及时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关系到预备党员能否及时完全行使党员民主权利问题。因此,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不能无故拖延。对于预备期满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同志,也不能用推迟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应及时审批(不能超过三个月),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后,应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预备期满已经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未能按期讨论和审批其转正问题的,应作按期转正处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调动,原单位党支部应负责鉴定并将教育考察情况向调入单位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党支部负责办理。
2.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应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具体分析,全面衡量。预备期满符合党员标准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从上级党委批准之日算起。
3.必须按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办理。第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在预备期满前的适当时候交给党支部。如果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教育,讲明道理,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经教育后本人提出不愿转正或无故超过一年仍不申请转正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二,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第三,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把这些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第四,支委会审查。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第五,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入党介绍人;船也应到会,经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后,集体表决作出决议(表决方式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第六,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经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4.做好材料归档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原因并存入本人档案。
[思考题]
1.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是什么?
2;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直到预备党员转正的整个发展
党员过程的主要程序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