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 定 要 求
——根据“市话线务员”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对本职业(工种)市话线务的技能鉴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适用对象:
——专门从事市话线务工作或需掌握本职业(工种)技能的各类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徒工定级后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技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本专业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请本职业(工种)初级技能鉴定。
——2.具有“初级市话线务员”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本职业(工种)中级技能鉴定。
——3.具有“中级市话线务员”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八年以上,可申报本职业(工种)高级技能鉴定。
——(三)考评员构成:
——1.理论考评员原则按每十五名考生配一名即15∶1。
——2.操作考评员原则每五名考生配一名即5∶1。
3.考评员不少于二名。
——(四)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1.知识要求采用笔试方式,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各为六十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并以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的比重构成“知识要求”得分。
2.技能操作根据需要采取笔试、口试、答辩和操作等鉴定方式。考试采用百分制,总时间为六十至一百二十分钟。
3.两项考核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五)鉴定的设备(工具)
——1.常用市话通信器材及设备。
——2.常用市话线务测试仪表。
3.常用市话线务施工、检查、维护、故障处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