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 定 要 求
——根据“光缆线务员”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对本职业(工种)光缆线务员的技能鉴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适用对象:
——专门从事光缆线务工作或需掌握本职业(工种)技能的各类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徒工定级后,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中专、技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本专业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本职业(工种)初级技能鉴定。
——2.具有“初级光缆线务员”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本职业(工种)中级技能鉴定。
——3.具有“中级光缆线务员”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实际工作满八年以上,可申报本职业(工种)高级技能鉴定。
——(三)考评员构成:
——1.理论考评员原则按每十五名考生配一名即(15∶1)。
——2.操作考评员原则按每五名考生配一名即(5∶1)。
——(四)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本工种采用笔试测验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120-150分钟,技能操作时间为60-120分钟,本《规范》中知识要求的各项内容所占比重总和为100%,技能要求的各项内容所占比重总和为100%。两项考试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五)鉴定的设备(工具)要求
——1.单模光纤熔接机、光时域反射器、光源、光功率计、兆欧表及其他光纤、光缆通信专业用仪表、仪器。
——2.通信用光缆、光缆接头盒及其他本专业用器材。
——3.部颁《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作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及其他部颁标准。